公告摘要
岑巩县㵲水城区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修改了投标人主要人员要求,明确设计专业负责人可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调整了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社保证明期限包含2025年1月至3月。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岑巩县㵲水城区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详细内容
岑巩县㵲水城区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岑巩县㵲水城区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原要求内容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勘察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②设计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筑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提供拟派人员职称证、身份证、注册证以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 |
现修改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修改后内容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勘察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②设计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筑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注:设计专业负责人可以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员,也可以为不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以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提供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发布单位:岑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铭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9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岑巩县㵲水城区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主要修改内容涉及投标人资质条件中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修改后明确了设计专业负责人可以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员或不同人员,并调整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取消了职称证和注册证的强制要求,保留身份证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要求。社会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