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涉及授权委托、工程担保、人员履职、评审标准、分包限制、图纸评分、合同价格、扣分标准等九项修改,主要降低技术标扣分标准,删除分包限制,完善评审要求。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一、投标人授权委托书要求修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2款修改为: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文件格式修改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方式修改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工程款支付担保要求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第7.4.2款: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按第四章合同规定的格式向中标人对等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要求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20款修改为:投标人中标后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考核达不到要求的,视为未履职或履职不到位,项目业主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后还是达不到要求的,招标人可按合同条款中止合同。需提供承诺函。
五、资信部分评审标准修改
- 删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要求
- 造价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修改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删除及以上)
六、分包限制删除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11款删除:(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设计图纸评分标准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A4.2承包人建议书评审修改为:图纸包含总平面图、建筑设计图、结构设计图、给排水设计图、电气设计图、暖通设计图等其他相关分析图。图纸完整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强,得10分;图纸完善合理、可行性较高,得7分;图纸欠完善合理、可行性较低,得4分;未提供图纸的,得0分。
八、合同价格调整条款修改
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修改为: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约定内已有价格总价不作调整,合同约定外增减内容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算。
九、技术标扣分标准调整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8款特别提醒修改为:出现排版要求、图表大小及字体要求、设计方案图编制要求等错误的,每出现一处扣0.5分,同一错误出现多次按一处计算,最高扣5分(原为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涉及九项重要修改。主要包括:优化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提交要求,允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增加工程款支付担保条款;明确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80%的要求;调整资信评审标准,删除公章要求并明确造价工程师资格要求;删除分包限制条款;完善设计图纸评分标准;调整合同价格调整机制;降低技术标扣分标准,从每处扣2分调整为每处扣0.5分,最高扣5分。这些修改旨在规范投标程序、保护中标人权益、提高评标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