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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高新区住房提质改造项目(一期)鲁屯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文件

2025-06-16 18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黔西南高新区住房提质改造项目(一期)鲁屯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调整,增加工程款支付担保条款,修改投标人禁止情形18项,增加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黔西南高新区住房提质改造项目(一期)鲁屯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调整公告

详细内容

黔西南高新区住房提质改造项目(一期)鲁屯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调整公告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调整

增加以下内容7.4.2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按第四章合同规定的格式向中标人对等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调整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内容修改为: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没有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附属机构(单位),但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相应咨询服务成果的除外
  •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标文件附件调整

招标文件附件增加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同步调整,现已将调整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人自行下载。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黔西南高新区住房提质改造项目(一期)鲁屯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调整说明。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一、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工程款支付担保条款,明确招标人与中标人的担保提交时间和流程;二、修改投标人须知正文中关于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新增18项禁止条件,涵盖法人资格、利害关系、咨询服务冲突、同一负责人、控股关系、监理代建冲突、资格暂停、停产停业、破产清算、工程质量问题、失信记录、行贿犯罪等多个方面;三、在招标文件附件中增加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调整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至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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