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2023年大灯脚片区城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紫云自治县2023 年大灯脚片区城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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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紫云自治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EPC项目澄清及变更公告。主要变更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资质条件、资格评审标准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允许用劳动合同替代部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紫云自治县2023年大灯脚片区城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
公告类型
澄清及变更公告
详细内容
紫云自治县2023年大灯脚片区城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澄清及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紫云自治县2023年大灯脚片区城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项目,现对该项目部分内容作出澄清及变更,内容如下:
一、工程量清单文件变更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随附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内容发生变更,现重新发布变更后的招标项目清单。本招标项目清单仅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参考依据,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并结合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自主确定投标报价和投标方案。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进行变更。主要变更内容为:
- 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和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附身份证、岗位证或投标单位任职文件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 安全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资格评审标准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1.2-资格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进行变更,允许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替代证明。
四、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进行变更,允许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替代证明。
完整摘要
紫云自治县2023年大灯脚片区城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澄清及变更公告。本公告对原招标文件进行四项主要变更:一是重新发布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二是调整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允许用劳动合同替代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三是修改资格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要求;四是更新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变更内容主要涉及投标人提交的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增加了劳动合同作为替代证明的灵活性。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贵州颢源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信息
贵州颢源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贵州颢源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发表 279 条公告
参建方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刘清艳、周楷、刘丹
电话:
13312217960
招标人
联系人:
朱文
电话:
139857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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