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凤城街道宋家湾移民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的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2(3)本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按<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 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 号文 件规定执行。本项目安全生产费标准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 3%。现更正为:(3)本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按<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 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 号文 件规定执行。本项目安全生产费标准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 1.5%。本项目开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出修改,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做好投标准备,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天柱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贵州豪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