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2023年大灯脚片区城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紫云自治县2023 年大灯脚片区城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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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紫云自治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EPC项目澄清公告。主要变更工期条款,明确赶工成本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14日16时,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15日09时30分。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8-15 09:30
开标时间
2025-08-15 09:30
项目名称
紫云自治县2023年大灯脚片区城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
公告类型
澄清及延期公告
联系电话
13985741213(招标人);13312217960(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朱文(招标人);刘清艳、周楷、刘丹(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内容
紫云自治县2023年大灯脚片区城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澄清及延期公告
致: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紫云自治县2023年大灯脚片区城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项目,现对该项目部分内容作出澄清及变更,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计划工期
| 条款号 | 项目 | 原内容 |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项目总工期为:365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80%,低于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365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
现变更为
| 条款号 | 项目 | 变更后内容 |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项目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因多种因素导致工期需要压缩(即赶工)。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根据自身施工组织能力和经验,合理预估因工期调整可能产生的成本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因赶工而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赶工风险。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视为已包含所有潜在的赶工成本,招标人对实际发生的赶工情况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365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
以上澄清/变更内容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制作系统同步澄清及更改,除以上涉及的澄清/变更内容外,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以最新文件内容为准。
投标人需根据本次答疑澄清制作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14日16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15日09时30分。
特此澄清!
联系方式
- 招标人名称: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紫云自治县城内
- 联系人:朱文
- 电话:13985741213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颢源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北站城市公交综合枢纽建设项目19层1号
- 联系人:刘清艳、周楷、刘丹
- 电话:13312217960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紫云自治县2023年大灯脚片区城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的澄清及延期公告。主要变更内容为:将原招标文件中关于计划工期的条款进行修改,明确项目总工期为365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并新增条款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期压缩(赶工)可能产生的成本变化,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潜在赶工成本,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赶工费用。同时公告宣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14日16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15日09时30分。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贵州颢源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信息
贵州颢源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贵州颢源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发表 279 条公告
参建方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刘清艳、周楷、刘丹
电话:
13312217960
招标人
联系人:
朱文
电话:
139857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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