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投标公告更正: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改为资格要求评分;其他因素评分改为劳务用工承诺评分;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08月25日09时00分。
详细内容
招投标公告更正通知
一、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更正
原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现更正如下: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1.5分 |
满足资格要求得1.5分 |
| 技术负责人 |
1.5分 |
满足资格要求得1.5分 |
| 质量管理负责人 |
1分 |
满足资格要求得1分 |
| 安全管理负责人 |
1分 |
满足资格要求得1分 |
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更正
原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现更正如下: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其他因素 |
10分 |
投标人响应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承诺。使用30人(含30人)以上的,得10分;使用20人(含20人)以上的得5分;使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得3分。 |
三、投标截止时间延期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延期至2025年08月25日09时00分。
完整摘要
本公告对招投标文件进行三项重要更正。其一,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调整为按资格要求评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5分,质量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各1分,取消原有的业绩加分制度。其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由企业业绩评分改为劳务用工承诺评分,满分10分,根据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数分级评分。其三,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08月25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