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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市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第一次变更公告

2025-08-27 34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黔西市城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修改了设计费用计算方式,明确初步设计费占设计费40%,需按最终评定建安费为基数计算,不延期。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黔西市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详细内容

黔西市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我公司代理的黔西市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作出如下补充:

  •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其他中的内容进行新增补充,新增补充内容为:10.最终初步设计费用需要以项目最终评定的建安费为基数计算。计算公式: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成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浮动幅度值)。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成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为1.0,浮动幅度值-0.6。初步设计费占设计费的40%。最终初步设计收费=设计收费*40%*投标人优惠力度。例如投标人报价70.78,下浮10%,则最终初步设计收费为:设计收费*40%*(1-10%)。
  • 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招标文件内容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故不延期。
  • 本次招标凡涉及此次变更内容的以此次变更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修改或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黔西市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贵州普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8月27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黔西市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主要内容为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关于初步设计费用的计算方式。新增规定最终初步设计费用以项目最终评定的建安费为基数计算,采用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进行取值,并明确了各项调整系数的具体数值。初步设计费占设计费的40%,最终收费需乘以投标人的优惠力度系数。本次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不延期。投标人需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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