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观山湖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就观山湖区市政工程管理处《观山大桥主桥桥梁检测》项目进行采购,已于2014年04月17日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政府采购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由于招标文件未明示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原因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观山湖区市政工程管理处《观山大桥主桥桥梁检测》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GYZPRE-2013-6-320P公(C99)GSH
原公告日期:2014年04月17日
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政府采购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二、更正信息:
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本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黔价房〔2011〕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2.中标供应商在本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传真/电话通知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3.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4.中标供应商如未按以上1条和2条规定办理,本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收取,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注:本项目按服务类招标收取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黔价房〔2011〕69号文(按差额累进法计算) 项目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项目招标 100万元及以下 1.48% 1.48% 0.98% 100-500万元 1.08% 0.78% 0.68% 500-1000万元 0.78% 0.43% 0.53% 1000-5000万元 0.48% 0.23% 0.33%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观山湖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长岭南路74号
联系人:邓昆
联系电话:0851-472142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友谊路230号
联系人:吕琳
电话/传真:/0851-4839727
贵阳市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中心
2014年04月21日
温馨提示:
根据《关于调整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场内交易流程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5月1日起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将不能参加在中心举行的政府采购活动,为不影响您在上述时限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及时到我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