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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水镇2026年农事服务站建设项目答疑澄清

2026-08-12 查看 0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73120260009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雅水镇2026年农事服务站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73100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 价格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得分取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不进入价格分计算,其投标为无效标。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二、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得分取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不进入价格分计算,其投标为无效标。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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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水县雅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水县雅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刘明航
联系方式:18375164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学汇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街道办事处阳关大道麒龙商务港A地块2号楼19层8号
联系人:侯平
联系方式:1958582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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