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2014年度清池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C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2014年度清池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C2标段(项目名称)已由毕节市财政局以毕财农发2014(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沙县清池镇;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79.6万元;蓄水池5座;路边沟2670m;田间渠2320m等。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土地整理或土地整治复垦施工;3.投标人须在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完成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手续(以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证书为准)且具备《贵州省土地规划》证书。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从业资质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9月25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持授权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备案证原件、《贵州省土地规划》证书原件等有效证明材料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贰份(需加盖申请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 年 9 月19日至2014年9月25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在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投标人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之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0月 15日 10时3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同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 贵州省招标投标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人: 金沙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阳汇丰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金沙县 地 址:贵阳市博爱路鸿灵—纽约大厦26楼
联 系 人: 王成伟 联 系 人:戴 贵
电 话: 0857-7224091 电 话:0851-8642598 1532901546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4 年 9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