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预审公示 |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剑河温泉燃气站安置用地场平工程 | |||||
| 招 标 人 | 剑河县仰阿莎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 | 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评审时间 | 2014年12月8日上午09时30分 | |||||
| 评审地点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未通过资格预审单位名称 | 1、 贵州鼎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公示期 | 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1日 |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单位:剑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855-3331326 | |||||
| 招标人:剑河县仰阿莎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4年12月9日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4年12月9日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4年12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