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丹寨县扬武镇2014年度州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 ||
| 招 标 人 | 丹寨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
| 代理机构 |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资格预审时间 | | ||
| 资格预审地点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 1、贵州龙富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未通过的原因:项目经理未提供职称证原件); 2、贵州三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通过的原因:项目经理职称证书上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 3、遵义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总公司(未通过的原因:缺财务报表附注)。 | ||
| 公示期 | |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单位:丹寨县国土资源局 投诉电话:0855-3618771 | ||
| 招标人:丹寨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日期: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 | 交易中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