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县白龙棚户区改造工程A区三标段施工招标 | ||
招 标 人 | 遵义县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0月10日9: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 “城上城”六楼五标室)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贵州大地建设集团第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 | 解朝伟 | ||
报价(元) | 43200004.21 | ||
得分 | 98.65 | ||
类似业绩 | 本工程招标文件不要求提供业绩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遵义富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黄英 | ||
报价(元) | 43398095.85 | ||
得分 | 90.51 | ||
类似业绩 | 本工程招标文件不要求提供业绩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贵州遵义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李明秀 | ||
报价(元) | 42418780.62 | ||
得分 | 88.43 | ||
类似业绩 | 本工程招标文件不要求提供业绩 | ||
公 示 期 | 2015 年10月 14日 | 至 | 2015 年 10月16 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