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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共青大道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青片区7号地块)监理招标

2015-10-09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遵义市共青大道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青片区7号地块)监理招标

招 标 人

遵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9月29日上午14:00时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

杨光军

报 价

3031925.00元,下浮率5%

总 分

92.80分

业绩: 瓮安县(北部新城)项目工程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

霍武刚

报 价

3031925.00元,下浮率5%

总 分

87.00分

业绩: 绥阳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

李守琴

报 价

3031925.00元,下浮率5%

总 分

72.60分

业绩: 凯里市“丰球绿都”等

公 示 期

2015年 10 月 9 日

2015年10 月 12 日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