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余庆县2015年白泥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勘察招标 | ||
招标人 | 余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代理机构 | 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11月6日上午09: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陈简 | ||
工程勘察收费综合单价报价 | 98元/米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徐泰松 | ||
报价 | 99元/米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有色地质遵义勘测院 | ||
项目负责人: | 刘武权 | ||
工程勘察收费综合单价报价 | 96元/米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公示期 | 2014年11月7日 | 至 | 2014年11月11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 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