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正安县土坪镇集镇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 ||
招标人 | 正安县土坪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年3月23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骉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家文 | ||
报价 | 2622285.66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贵州沿河福瑞商贸有限公司办公楼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川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张孝伟 | ||
报价 | 2635879.62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开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整治(二期)四标段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泸县加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韦正丰 | ||
报价 | 2630047.84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泸县加明镇初级中学校迁建工程及学生宿舍配套工程施工一标段 | ||
公示期 | 2016年3月24日 | 至 | 2016年3月28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正安县土坪镇集镇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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