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义市汇川区团泽镇群兴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的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原“遵义市汇川区团泽镇群兴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函:我方保证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 %(房屋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3%,市政工程1.5%,机电安装工程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 现修改为:我方保证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 %(房屋建筑工程3%,市政工程1.5%,公路工程1.5%,机电安装工程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 其他内容不做修改,投标截止日期与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遵义市汇川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建联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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