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弱电综合布线建设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8)22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弱电综合布线建设(项目名称)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2013]19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弱电综合布线建设 ;
项目地点:镇宁县 ;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448平方米,综合布线、安防(普通刷卡门禁)、办案区建设、大数据中心、会议室、机房建设、检务公开、停车系统、UPS供电、原有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内容; ;
计划工期:70;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同时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师(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8日00时00分至2018年02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