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P59页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下:
(一)投标函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1.5%(房屋建筑工程2.5%,市政工程1.5%,机电安装工程1.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
修改为如下: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房屋建筑工程2.5%,市政工程1.5%,机电安装工程1.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
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