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通知一
各投标申请人:
我公司代理的工程项目“赫章第三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近壹年财务状况表
附:1、近壹年(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如要求);
2 、银行资金证明(如要求);
3 、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复印件(如要求)。
提供近壹年(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的,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修改为:
附:1、近壹年(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如要求);
2 、银行资金证明(如要求);
3 、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复印件(如要求)。
提供近壹年(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的,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15年12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