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回复
提出质疑的单位:
首先感谢对安顺市西秀区建设的支持,关于贵单位认为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设置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现回复如下: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择优选择投标人,商务评分标准涉及多个计分项,满足一项计一项得分,满足多项计多项得分,由评审会员会通过商务标客观评审再结合技术标的主观评审最终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
依据《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之规定,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涉及专业较多,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了让质量专业控制负责人更好地履行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岗位职责,而提出了职称证的专业为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要求,该要求为商务标计分项,满足计分,不满足不计分,该设置合理合规且符合综合评分原则,并不是设置的资格条件。
潜在投标人是指符合投标的基本资格条件、可能感兴趣参与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潜在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招标文件且正式递交了投标文件,就成为投标人。本项目招标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贵单位既然已经具备这个条件而且已经报名参与竞标,只要按时参加开标就是合法投标人,所以本次招标亦没有排斥任何潜在投标人。
特此回复!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