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至三元道路工程监理招标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各投标人:我公司代理的龙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至三元道路工程监理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一、投标人须知第13.2条原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内任何有文字页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将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但应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公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并将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但应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做出公证后,并将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现修改为: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内任何有文字页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但应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招标文件中关于建设规模和工期(监理服务期限)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书澄清修改为准:(1)建设规模:道路起点位于龙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部三号路K0+700处,终点位于冠山街道办事处(原三元)三元新桥附近,全长8.371km,按二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标准设计,路基宽度21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410m桥梁一座,25道涵洞共长550m。(2)项目项目总投资:37567.98万元。(3)计划工期为545日历天(18个月),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结束时间: 0.5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结束时间:11.5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结束时间: 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