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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答疑澄清通知

2017-08-25 查看 5 次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答疑澄清通知

我单位组织招标的施秉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由于上传系统的招标文件有误,现将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9月11日14点30分,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9月11日12点30分,并将原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4.1.1”的内容

4.1.1

封套上标记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如为暗标技术标单独密封),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原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封套标记:

项目名称:施秉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人名称:施秉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电子光盘盘面以贴标签方式标记:

项目名称:施秉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人名称:

修改为:

4.1.1

封套上标记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如为暗标技术标单独密封),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原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封套标记:

项目名称:施秉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人名称:

电子光盘盘面以贴标签方式标记:

项目名称:施秉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人名称: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1.3.2”的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80%,低于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

计划开工日期:20170830

计划竣工日期:20180228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

修改为: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80%,低于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

计划开工日期:20170930

计划竣工日期:20180330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

施秉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


文件预览:

场地预约表.jpg

[TD52262320170810003YSG001]施秉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施工.QDNCF

gai步行道总图2016-11-18.dwg

图纸

图纸

主材.jpg

分项2.jpg

分项1.jpg

答疑正文.pdf

答疑澄清0.pdf

工程量清单.pdf

评标办法.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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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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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施秉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招标文件.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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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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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施秉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招标文件.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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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1.jpg

分项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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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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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52262320170810003YSG001]施秉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施工.QDNCF

场地预约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