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消防工程招标项目对招标文件以下内容予以澄清:
1、我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下午接到投标人疑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中关于技术负责人的专业要求问题,现回复如下:机电一体化专业亦可。
2、招标文件第三章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中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中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第2条修改为:2、近五年担任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消防施工面积或合同总施工面积在110000㎡以上且含有2个及以上建筑单体的工程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以上的类似消防设施施工项目业绩)验收合格的类似业绩,1个得0.5分,最多得1.5分。
3、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均不变,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及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
特此澄清!
| 1、补充招标文件 |
| 评标办法.xml |
| 工程量清单.pdf |
| 澄清通知.pdf |
| 消防澄清通知.pdf |
| [遵520303201706535SG613]遵义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消防工程.ZYCF |
| 2、补充招标文件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