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
编号:01
各投标人:
由安顺市洁城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代理的“安顺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项目,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内第44页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C)中“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岗位证的,每个得0.5分”变更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岗位证的,每个得0.4分。
二、原招标文件内第67页附表A-1:形式审查、资格审查记录表中资格审查部分第5条“财务状况:1、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提供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的,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报表中应特别说明企业净资产(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