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2018年幺铺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书
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要求现对“开发区2018年幺铺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及澄清:
一、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1投标保证金其中内容: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人民币),现修正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中涉及本次修改内容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
二、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4.1履约担保其中内容:履约担保的形式:本项目提交履约担保,现修正为:履约担保的形式:本项目不提交履约担保。招标文件中涉及本次修改内容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
三、 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预付款。
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澄清文件,并按此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招 标 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