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柱县城供水升级改造工程水厂工艺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内容修改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天柱县城供水升级改造工程水厂工艺设备采购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投标报价中:
1、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家(含5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2、报价得分按如下计算:
2.1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
2.2投标的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1%,则扣除0.2分,扣完为止;
2.3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1%,则扣除0.5分,扣完为止。
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均为无效投标,本标段最高限价 万元,最底限价为 万元。
现修改为:
4、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家(含5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5、报价得分按如下计算:
2.1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
2.2投标的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1%,则扣除0.2分,扣完为止;
2.3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1%,则扣除0.5分,扣完为止。
6、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本标段最高限价1419.9万元。
二、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 月11日09时30分。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 月24日09 时30分。
三、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07时30 分。更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4日7 时30分。
特此说明
招标人:黔东南水投天柱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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