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老城纪念馆周边核心区及协调区房屋修缮工程(项目名称)1标段 | ||
招标人 | 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子尹路南延线项目部 | ||
代理机构 | 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7月17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金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华颖川 | ||
报价 | 管理费率8%,利润率4.2%,人工综合单价180元/天·人(总价约900万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总分 | 80.47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遵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杨龙洪 | ||
报价 | 管理费率7.6%,利润率4.4%,人工综合单价174元/天·人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总分 | 58.58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刘威 | ||
报价 | 管理费率7.4%,利润率3.8%,人工综合单价171元/天·人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总分 | 53.64 | ||
公示期 | 2014年7月21日 | 至 | 2014年7月23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老城纪念馆周边核心区及协调区房屋修缮工程(项目名称)2标段 | ||
招标人 | 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子尹路南延线项目部 | ||
代理机构 | 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7月17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丰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龙勇 | ||
报价 | 管理费率7.4%,利润率4.4%,人工综合单价168元/天·人(总价约900万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总分 | 78.08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遵义联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王芬 | ||
报价 | 管理费率7.6%,利润率4.6%,人工综合单价175元/天·人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总分 | 69.59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韩小勤 | ||
报价 | 管理费率6.8%,利润率4.2%,人工综合单价165元/天·人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总分 | 66.24 | ||
公示期 | 2014年7月21日 | 至 | 2014年7月23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老城纪念馆周边核心区及协调区房屋修缮工程(项目名称)3标段 | ||
招标人 | 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子尹路南延线项目部 | ||
代理机构 | 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7月17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鼎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友利 | ||
报价 | 管理费率9.96%,利润率5.5%,人工综合单价192元/天·人(总价约900万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总分 | 84.58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构皮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杨绪松 | ||
报价 | 管理费率9.95%,利润率5.1%,人工综合单价194元/天·人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总分 | 78.64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万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松 | ||
报价 | 管理费率9.97%,利润率5.85%,人工综合单价198元/天·人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总分 | 71.83 | ||
公示期 | 2014年7月21日 | 至 | 2014年7月23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