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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项目五标(市、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及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监理)(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2015-05-20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六盘水市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项目五标(市、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及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监理)(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信息时间:2015-05-20 15:21:14】

工程名称

六盘水市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项目五标(市、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及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监理)(二次招标)

建设单位

六盘水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办公室

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

16.33

商务分

48.00

总分

64.33

监理服务期

15日历天

报 价(元)

75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武汉长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5.03

商务分

35.60

总分

50.63

监理服务期

15日历天

报 价(元)

744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武汉实为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

11.57

商务分

31.20

总分

42.77

监理服务期

15日历天

报 价(元)

75600.00

公 示 期

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