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县紫云公园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二次)
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6)158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紫云自治县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紫云县紫云公园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二次)(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34号)已于2016年3月2日11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紫云自治县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13597715.21元)
中标工期:12个月
项目负责人:郑权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华兴建筑有限公司
中标价:(¥:13853257.62元)
中标工期:12个月
项目负责人:彭勇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14200448.70元)
中标工期:12个月
项目负责人:高传彪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6年3月17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紫云自治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