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2015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 红花岗区2015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务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年4月8日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6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兴旺工程有限公司 | |
报价 | 235.2063万元 | |
项目经理 | 李辉 | |
总分 | 97.26分 | |
企业类似业绩 | 凯里经济开发区下司镇马场村李家冲渠道维修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亚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报价 | 223.573948万元 | |
项目经理 | 余英 | |
总分 | 93.86分 | |
企业类似业绩 | 玉屏县朱家场镇水田鱼塘2012年度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第二标段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九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报价 | 233.958192万元 | |
项目经理 | 黄天江 | |
总分 | 93.19分 | |
企业类似业绩 | 织金县茶店乡抗旱应急引提水工程 | |
公 示 期 | 2016年 4 月 12日至2016年 4月14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