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绥阳县2015年洋川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招标 | ||
招 标 人 | 绥阳县洋川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4月07日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6楼2标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三都水族自治县永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陈勇 | ||
报 价 | 15655000.09 | ||
总 分 | 93.42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三都县交梨乡计生、卫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遵义高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袁刚 | ||
报 价 | 15822806.31 | ||
总 分 | 92.15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习水县2012年廉租房和县城低收入人群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二标段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仁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陈在维 | ||
报 价 | 15822016.46 | ||
总 分 | 91.21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共租赁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标段) | ||
公 示 期 | 2016年04月18日 | 至 | 2016年04月20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绥阳县2015年洋川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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