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中心城区路灯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 年5月12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中机建设城市设施与照明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欧国庆 | ||
报 价 | 7507236.8元 | ||
总分 | 85.10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凤凰山城市综合体1号-10号行政楼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东恒(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景彪 | ||
报 价 | 7564782.75元 | ||
总 分 | 83.598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六盘水市盘江矿区柏果安置小区道路及排水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鑫前(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吴章远 | ||
报 价 | 7568559.87元 | ||
总 分 | 81.547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印江自治县龙津路、富康路市政道路工程 | ||
公 示 期 | 2016年 5月17日 | 至 | 2016年5月19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遵义市中心城区路灯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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