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仁怀绿色电子产业园项目 | ||
招 标 人 | 仁怀名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 年04月14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成都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邹玉宣 | ||
报 价 | 69621644.38元 | ||
总分 | 89.4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金山标准化厂房工程(一期)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刘村民 | ||
报 价 | 69687061.68元 | ||
总 分 | 84.0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八栋厂房建设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欧阳文乐 | ||
报 价 | 69689986.79元 | ||
总 分 | 84.0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一汽-大众奥迪汽车4S店汽车展厅及维修车间 | ||
公 示 期 | 2016年 4 月22日 | 至 | 2016年4 月26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仁怀绿色电子产业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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