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汇川区山地户外健身步道系统建设工程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汇川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 ||
代理机构 | 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年4月26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孙茂晗 | ||
报 价 | 黔价房调【2003】第199号为依据下浮3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遵义机场高速公路联络线道路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张如栋 | ||
报 价 | 黔价房调【2003】第199号为依据下浮3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兵团草湖产业园启动区三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辽宁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吕林国 | ||
报价 | 黔价房调【2003】第199号为依据下浮3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榆林地区路网修复综合改造工程设计 | ||
公 示 期 | 2016年4月28日 | 至 | 2016年5月2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汇川区山地户外健身步道系统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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