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大道建设施工项目(一标段) | ||
招 标 人 | 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4.22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杨荣贵 | ||
报 价 | 141560634.02元 | ||
总 分 | 91.205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乌江东路道路路基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魏忠涛 | ||
报 价 | 141574869.73元 | ||
总 分 | 87.26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钟山区南二环延伸段道路工程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央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韩永峰 | ||
报 价 | 141554906.53元 | ||
总 分 | 86.945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瑞金市泽覃乡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主干道及排水排污工程 | ||
公 示 期 | 2016.4.28 | 至 | 2016.5.2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大道建设施工项目(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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