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黔东南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勘察)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东南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勘察)黔东南发改审批〔2025〕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东南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569861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黔东南高新区。 | ||||||||||||||
| 2.2 建设规模:在黔东南高新基础产业技术开发区新建1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m³/d、改造1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m³/d。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标准。新建污水管网18.255公里。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
| 2.3 合同估算价:640000元。 | ||||||||||||||
| 2.4 计划工期:60天 。 | ||||||||||||||
| 2.5 标段划分:黔东南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勘察)。 | ||||||||||||||
| 2.6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全部内容(含初勘、详勘等全部地质勘察、图审及后期相关技术服务等)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专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30日 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0日 13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 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 | ||||||||||||||
| 8.联系方式 | ||||||||||||||
| ||||||||||||||
| 2026年0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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