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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1次答疑澄清

2025-12-25 查看 5 次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丹寨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丹寨县金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委托贵州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代理的“丹寨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编号:E52000020250005RP ),澄清通知: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行政中心四楼,电话 0855 -3698906。

现变更为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丹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行政中心四楼,电话 0855 - 3611141。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丹寨县金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贵州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