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江山磷化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化工标段土建工程第2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中的“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市场行情,低于市场行情价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问题澄清、说明理由不充分,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修改为“评标委员应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
2、本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中的“5、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的现场勘察权利,如果勘察不合格可以取消中标资格。”修改为“招标人在定标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1)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2)资质、业绩、人员资格、信用、财务状况、生产条件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3)因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标人:贵州江山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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