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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城区十四条主干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幸福路、沙井路、云南路、第七条管线)答疑澄清文件

2025-12-05 查看 40 次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更正内容: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现变更为: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同时具有初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文件预览:
十四条主干道澄清公告.pdf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