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三穗县城镇照明路灯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技术负责人评分标准从5分调整为2分,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三穗县城镇照明路灯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一标段)
详细内容
三穗县城镇照明路灯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三穗县城镇照明路灯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P58: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 技术负责人(5分) |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并提供近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不齐全和无效的证件不得分)。 |
修改为: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 技术负责人(2分) |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并提供近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不齐全和无效的证件不得分)。 |
发布单位:贵州生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贵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三穗县城镇照明路灯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一标段)的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主要修改内容为:将原招标文件第58页中技术负责人的评分标准从5分调整为2分。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方可得分,并需提供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相关证件需以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不齐全或无效证件将不得分。本澄清公告由贵州生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贵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