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 · 及时 · 专业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凯里市炉山工业园区优质玻璃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纵一路、横三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4次答疑澄清

2026-06-23 查看 249 次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凯里市炉山工业园区优质玻璃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纵一路、横三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建设规模:产业园纵一路和横三路,作为贵州黔玻永太新材料公司、贵州海生玻璃公司和贵州其亚新项目的产业连接路,其中玻璃产业园纵一路道路全长2028.2米,路基宽20米;玻璃产业园横三路道路全长1340.6米,路基宽16米。含供水、排水、排污工程等。”修改后内容为: “建设规模:产业园纵一路和横三路,作为贵州黔玻永太新材料公司、贵州海生玻璃公司和贵州其亚新项目的产业连接路,其中玻璃产业园纵一路道路全长2028.2米,路基宽20米;玻璃产业园横三路道路全长1340.6米,路基宽16米,规划红线面积约19万平方米,含边坡、供水、排水、排污工程等。”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46、47、48页(2.2.4(5)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0.00分~30.00分)

2.2.4(5)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0.00分~30.00分)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7分)

1、牵头单位项目经理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中级以上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 类)、身份证、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得1分。(提供原件电子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提供或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得1分;少一项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3、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等现场人员配备完善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及身份证、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的得3分,少一项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4、增加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注册安全工程

师和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提供原件电子件、2025年1月

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

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项目勘察组主要人员配备(10分)

(1)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且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士木(岩土)工程师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的得2分;具备工程物探专业高级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3分。

(2)地质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备岩土(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具备岩土(或地质)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加1.5分,本项满分2.5分。

(3)试验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备岩土(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具备岩土(或地质)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加1.5分,本项满分2.5分。

(4)地质勘察现场技术人员:具备岩土(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备岩土(或地质)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本项满分1分。

(5)测量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得0.5分,在此基础上具备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满分1分。

注:①以上人员1人1职,不重复任职,也不重复计分。

②以上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为证明材科,并附人员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若为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聘用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③同一人提供多个职称的,按符合评分要求的最高职称计1次分。

所有证明材料扫描或复印件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均不得分。






项目设计组主要人员配备(10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道路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工程师资格的得1 分;同时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道路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的得1 分,同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资格的得1 分,同时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电气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0.5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备注:(1)以上各人员根据要求提供注册证、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证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未体现注册单位的,可提供注册主管部门查询页面网页截图;职称证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名称的,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业绩(3分)

投标人提供2022 年1 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类似业绩一个得0.5 分,本项满分3分。

注:类似业绩指(1)施工合同金额或中标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不提供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注:完工证明具体指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书。

修改后内容为:

2.2.4(5)

其他因素评分

标准(0.00 分~30.00 分)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9分)

1、牵头单位项目经理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中级以上职称证、 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身份证、202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 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得 2分。(提供原件电子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提供或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202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制 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得 2分;少一项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3、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等现场人员配备完善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及身份证、2026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的得 3 分,少一项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4、增加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 2 分,提供原件电子件、2026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项目勘察组主要人员配备

(10分)

(1)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的得1分,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的加2分,本项满分3分。

(2)地质负责人(1 人):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备岩土(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1.5分,本项满分 2.5 分。

(3)试验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备岩土(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1.5分,本项满分 2.5分。

(4)地质勘察现场技术人员:具备岩土(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本项满分1分。

(5)测量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得 0.5 分,在此基础上具备测量相关专业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满分 1 分。

注:①以上人员 1 人 1 职,不重复任职,也不重复计分。

②以上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为证明材料,并附人员 2026年 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缴纳单位 须与投标人一致。若为退休返聘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聘用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③同一人提供多个职称的,按符合评分要求的最高职称计 1 次分。

所有证明材料扫描或复印件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均不得分。


项目设计组主要人员配备(1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满分 2 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工程师资格的得 1 分;同时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1分;满分 2 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的得 1 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 1分,满分 2 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资格的得 1 分,同时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 1分,满分 2 分。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 1 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1分, 满分 2 分。

备注:(1)以上各人员根据要求提供注册证、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证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未体现注册单位的,可提供注册主管部门查询页面网页截图;职称证上的单位名称 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名称

的,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6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社保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业绩(1分)

投标人提供 2022 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类似业绩一个得0.5分,本项满分1分。

注:类似业绩指(1)施工合同金额或中标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证明)完工证明具体指: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书。

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不提供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及本通知要求,及时准备相关投标事宜。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凯里市振兴工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3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附件下载

更正公告.pdf

205.68 KB 已下载 0 次 ¥1
全屏阅读
收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