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仁怀市中枢第四小学改扩建项目施工变更公告,涉及评分标准调整、文件用词修改等四项更正内容。招标代理为贵州众恒招标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
联系电话
13508524024(招标人)、18786067001、18685019105(招标代理)
联系人
胡先生(招标人)、汪元杰、胡佳豪、罗浩元(招标代理)
详细内容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E52038220250004PR001
招标项目名称:仁怀市中枢第四小学改扩建项目施工
招标标段名称:仁怀市中枢第四小学改扩建项目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2.2.4(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承诺(5分)-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报价不低于本工程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32093628.43元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2.2.4(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承诺(2分)-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报价不低于本工程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32093628.43元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 2 |
错敏词汇 |
招标文件内有关于职称证、岗位证、考核证所署单位。 |
招标文件内有关于职称证、岗位证、考核证所署单位,"署"均变更为"属"。 |
| 3 |
错敏词汇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四、代偿的安排-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证明材料。 |
| 4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职称(2分)-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
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职称(5分)-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人信息 |
招标代理 |
招标代理信息 |
| 招标人 |
仁怀市教育体育局(业主单位)、仁怀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
招标代理 |
贵州众恒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仁怀市中枢街道葡萄井社区76号 |
地址 |
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湖路俊发中心16楼5号 |
| 联系人 |
胡先生 |
联系人 |
汪元杰、胡佳豪、罗浩元 |
| 电话 |
13508524024 |
电话 |
18786067001、18685019105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1316763051@qq.com |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仁怀市中枢第四小学改扩建项目施工的变更公告。项目编号为E52038220250004PR001,首次公告日期为2025年09月30日。公告主要包含四项更正内容:第一项调整了评分标准中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警戒线承诺的分值,从5分降低至2分;第二项统一修改了招标文件中职称证、岗位证、考核证所署单位的表述,将"署"改为"属";第三项修改了支付担保条款中的用词,将"质量说明材料"改为"质量证明材料";第四项调整了技术负责人职称评分标准,从2分提升至5分。招标人为仁怀市教育体育局和仁怀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众恒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