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本寨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本寨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已于202507031100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88.24分

中标价:6949553.75元

中标工期:6个月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谢国益

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2006200800444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思路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86.49分

中标价:7320347.42元

中标工期:6个月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刘玉莹

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贵2522019202005276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万宏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85.97分

中标价:7321837.43元

中标工期:6个月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周瑞海

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2522016201701398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 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 镇宁自治县本寨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招标 已于2025年07 月03日 11 时 00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于2025年07月09日12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复审,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复议报告,复议结论: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应不予通过形式及资格审查”申请专家复议评审,经专家组复核,贵州建工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一致,且在有效期内,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贵州建工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昕在投标截止前法定代表人身份无效,复议时要求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无效证明,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提供。复议一致意见为:不能证明法定代表人罗昕身份无效,投标结果不变。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8.24分;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思路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6.49分;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万宏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5.97分。

公示期至20250718。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13985723010)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5121349535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339533315

2025年07月15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更正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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