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贵州纵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安顺经开区中小学海绵型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于2023年12月28日09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顺开发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施工:按照《贵州省五部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税前下浮5%,主材不下浮,设计:以最终施工结算审定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下浮40%。
中标工期:180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范勇
项目负责人资质: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2522020202114709
联合体单位:安顺开发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科煜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施工:按照《贵州省五部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税前下浮4%,主材不下浮,设计:以最终施工结算审定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下浮40%。
中标工期:180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潘元平
项目负责人资质: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2522014201812479
联合体单位:科煜程建设有限公司、米朗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天恒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施工:按照《贵州省五部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税前下浮4.01%,主材不下浮,设计:以最终施工结算审定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下浮40.01%。
中标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士春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2021202200983
联合体单位:贵州天恒建设有限公司、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公示期至2024年01月06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51-33413196)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贵州纵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2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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