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县城区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工程项目:务川县城区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人: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工作办公室

代理机构: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怡景照明设备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商务分 74.26 总分95.38 类似业绩 2 个

项目经理总监:刘超

报价:16623516.5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遵义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商务分 73.77 总分87.78 类似业绩 1 个

项目经理或总监:蒋维军

报价:16705849.53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商务分72.35 总分86.64 类似业绩 1 个

项目经理或总监:文红梅

报价:16753048.63元

公 示 期 : 2013年 2月1日 至2013年2月5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

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公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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