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三中建设项目勘察中标结果公示

筑公资示(2014)建字第0725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乌当三中建设项目勘察工程(入场登记号:JSGKC5201122014012302)已于2014年 6月12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下浮率(%): 20

中标工期30(天)

项目负责人徐泰松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064400072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化明达贵州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测试监测检测、咨询、监理)甲级、劳务类

下浮率(%): 20

中标工期:30(天)

项目负责人:胡安礼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065200075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

中标人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下浮率(%): 20

中标工期:30(天)

项目负责人:袁凌云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065200046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4年 6月1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乌当区招标办(地址:乌当区北衙路37号 电话:86848394) )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相关链接:中标候选人详细信息

2014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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