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2015年市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三期工程)勘察招标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瓮安县2015年市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三期工程)勘察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2018年09月20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8)1318号-1

标段(包)名称瓮安县2015年市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三期工程)勘察招标

招标代理: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0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金山水工环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85.56

报价:

下浮40%

质 量 要 求:

达标

负责人:

陈磊杰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注册岩土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工 期:

30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鑫华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8.49

报价:

下浮40%

质 量 要 求:

达标

负责人:

邱晴川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注册岩土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工 期:

30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博翔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65.20

报价:

下浮40%

质 量 要 求:

达标

负责人:

云祖新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注册岩土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工 期:

30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公 示 期: 2018-09-212018-09-2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瓮安县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电话:0854-291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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