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示(2018)建字第5112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清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 清镇市物流园区东南环线石关至烟灯坡(贵黄路)道路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入场登记号:JSGZCB5201812018082201)已于2018年 9月19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其他:设计费报价:下浮30%、勘察费报价:下浮30%、施工报价: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工期:730日历天(天)
项目负责人:徐晓军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辽121040803673
补充:联合体成员: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其他:设计费报价:下浮30%、勘察费报价:下浮30%、施工报价: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工期:730日历天(天)
项目负责人:胡亚兰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141502742
补充:联合体成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山川有色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靖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其他设计费报价:下浮30%、勘察费报价:下浮30%、施工报价: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工期:730日历天(天)
项目负责人:程文丽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贵132101101883
补充:联合体成员: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 9月2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清镇市招标办(地址:清镇市红枫大街房屋交易所4楼 电话:82523985))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相关链接:中标候选人详细信息
2018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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